
关于做好2017年度非教育系统第三批研究生以上学历初定中级职称工作的通知
根据《关于做好我市2017年初定认定职称工作的通知》(杭人社发﹝2016﹞359号)文件精神,现将做好富阳区2017年度非教育系统第三批研究生以上学历初定中级职称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初定中级条件
根据《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(浙人专﹝2006﹞351号)第二十八条规定,全日制和成人教育研究生学历毕业或硕士以上学位获得者,在我区工作,并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,经考核合格,可初定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,但国家和省规定不进行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或专业除外(具体见附件1)。具体学历、学位和资历要求如下:
(一)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,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(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,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),可初定中级职称 。
(二)博士学位获得者,可初定中级职称。
本次初定,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。
二、申报材料
(一)《初定职称表》一式1份(网上申报后自动生成打印)。
(二)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。
(三)工作以来的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(能反映出所有参保单位和与参保单位相对应的参保月份数量信息,并符合初定专业工作年限要求)。
(四)居民身份证(应注明“仅用于2017年杭州市职称评审”字样)、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等相关身份证件。
(五)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。同时需附以下相关学历证明之一:
1.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应提供有效期内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》,应为直接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http://www.chsi.com.cn)下载的PDF电子文档。(如何备案详见学信网)。
2.2002年以前取得的国内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应提供相应的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,应为直接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http://www.chsi.com.cn)下载的PDF电子文档。(如何备案详见学信网)。
3.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《中国学位认证报告》。注:只取得国内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供(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)。
4.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注:获得国外学历、学位人员须提供(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)。
5.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注:获得港、澳、台地区学历、学位人员须提供(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)。
(六)从业资格证书。注:有从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,如法律、新闻等。
三、申报程序
1、网上申报。登录杭州市人才服务公共网(http://www.hzrcj.org.cn/rsdawz/),点职称评定栏通过单位账号登陆杭州市职称系统(以下简称“市职称系统”)(网址:http://hzzcpd.train.gov.cn),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并上传附件材料;单位审核网上信息和相关附件材料后,网上报送信息。单位账号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市职称系统登陆页面注册取得。如需个人申报账号,可用注册取得的单位账号登陆市职称系统后,在后台管理-工作账号管理菜单中添加工作账号,并分配相应权限。
2、材料报送。通过市职称系统打印《初定职称表》,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单位公章,送受理单位。
3、受理单位。本次初定中级职称受理单位为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单位人事部门将《初定职称表》,加盖单位公章,与相关附件材料原件一起报送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(恩波大道1128号永和大厦1105室),联系电话:63323832。
本次材料受理时间:2017年12月1日至12月29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4.审批单位。本次中级职称初定由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审批。
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7年1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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